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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建設廳關于推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 珠建建〔2006〕114號 |
轉發省建設廳關于推行建設工程 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 珠建建〔2006〕114號
各區(經濟功能區)建設局,各工程監理企業: 現將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推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粵建管字[2006]77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市(區)質檢站和安監站對在建項目監理機構沒有按規定要求上報監理報告,或在日常監督和巡檢中發現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狀況與監理報告內容有明顯的差異,而監理人員又未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存在知情不報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對監理及相關單位的不良行為作出相應處理,及在監理量化考核中進行扣分處理。
附:《關于推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粵建管字[2006]77號) 珠海市建設局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推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 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
粵建管字[2006]77號
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建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有利于充分發揮工程監理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確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全面、及時地了解工程質量安全信息。目前,我省深圳、廣州等市已陸續建立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并取得較好的效果。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各方主體質量和安全行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施工安全,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省推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從事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活動的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定期將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狀況向該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提交書面監理報告(附件1、附件2)。監理報告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加蓋監理執業章和單位公章。
當施工現場出現質量安全事故或有違規行為又不能有效制止時,項目監理機構應立即報告(附件3)。 二、定期報告制度。建設工程開工后,項目監理機構應每個月向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分別提交一次監理報告,每月上旬提交上月的監理報告。報告內容如下: (一)施工質量監理報告 1、施工進度及材料、設備、試件的抽檢數量和檢驗情況; 2、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情況; 3、施工現場上月質量狀況; 4、監理機構發出的有關質量缺陷或質量隱患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格式詳見省統表)的整改情況;質監機構發出的質量文書的整改情況或停工令的執行情況; 5、每項工程的第一次監理報告,須報告建設各方現場質量管理機構組成名單及其聯系電話。建設、施工、監理機構主要質量管理人員有變動時,須報告變動情況。 (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報告 1、施工進度情況; 2、建設單位發包的專業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情況及總包單位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合同備案情況;總包及專業分包公司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及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申領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情況; 3、建設單位支付及施工單位使用專項安全措施費的情況;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制訂、評審和實施情況; 4、施工現場上月安全與文明施工狀況; 5.、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收集、傾倒、堆放和裝運是否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的要求; 6、監理機構發出的有關施工安全隱患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格式詳見省統表)的整改情況;安監機構發出的安全文書的整改情況或停工令的執行情況; 7、每項工程的第一次監理報告,須報告建設各方現場安全管理機構組成名單及其聯系電話;建設、施工、監理機構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有變動時,須報告變動情況;當有新進場的專業承包公司或分包公司時,須報告現場管理機構名單及聯系電話。 三、突發事件立即報告制度。當施工現場發生下列突發問題時,項目監理機構應立即采用《監理快報》的形式向該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一)建設、施工單位違反規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設備、構配件和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施工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二)施工單位使用未經審查批準的或不按經審查批準的施工設計文件或專項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違法、違章行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三) 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技術標準規定,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四)現場監理無法處理的其它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隱患問題; (五)施工現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四、未委托監理的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履行監理機構的報告職責,書面報告由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五、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對監理報告中反映的質量安全問題進行核查和研究,適時調整監督重點。當收到突發問題的監理快報后,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依法處理監理機構報告的問題。 六、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和巡檢中發現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狀況與監理報告內容有明顯的差異,而監理人員又未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存在知情不報或弄虛作假行為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對監理及相關單位的不良行為進行處理,并公開曝光。 七、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建筑管理處。 附:1.工程質量監理報告 2.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3.監理快報 廣東省建設廳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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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程質量監理報告
項目名稱 | 監理單位 |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
施工進度 | 填寫要求: 對上月的形象進度作出說明 | ||
建設各方 責任主體 質量行為 | 填寫要求: 對建設各方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員到位情況作說明。對建設各方是否存在與質量有關的不良行為作說明 | ||
施工現場 上月質量 狀況 | 填寫要求: 對上月工程質量情況作出總體評述(包括做得較好的方面及存在的問題) | ||
質量缺陷 或質量隱患 的處理情況 | 填寫要求: 對現場存在的質量缺陷或質量隱患是否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措施作說明(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對質監機構發出的質量文書的整改情況進行評價 | ||
檢驗及抽 檢情況 | 填寫要求: 對材料、設備、試件的檢驗情況進行評述。對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必須提供詳細處理意見。對樁基及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檢測情況進行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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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管理機構人員變更情況 | 填寫要求: 第一次監理報告應填寫建設各方現場質量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聯系電話。以后若有變動應及時填寫,無變動則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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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說明 的情況 | |||
項目總監(簽名并加蓋執業章): 年 月 日 |
監理單位(公章):
附件2
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項目名稱 | 監理單位 |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
施工進度 | 填寫要求: 對上月的形象進度作出說明 | ||
建設程序的完成情況 | 填寫要求: 對建設單位發包的專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情況及總包單位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合同備案情況作說明。對總包及專業分包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作說明 | ||
建設各方 責任主體 安全行為 | 填寫要求: 對建設各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及人員到位情況作說明。對專項安全措施費的支付和使用情況作說明。對總承包及專業分包公司安全責任的劃分情況作說明。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制訂、評審和實施情況作說明 | ||
施工現場 上月安全與文明施工 狀況 | 填寫要求: 對上月工程安全與文明施工狀況作出總體評述(包括做得較好的方面及存在的問題)。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處置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 ||
整改 處理情況 | 填寫要求: 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是否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措施作說明(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對安監機構發出的安全文書的整改情況進行評價 | ||
現場管理機構人員變更情況 | 填寫要求: 第一次監理報告應填寫建設各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聯系電話。以后若有變動應及時填寫,無變動則不填。當有新的分包隊伍或專業承包隊伍進場施工時,要填寫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 ||
其它應說明 的情況 | 填寫要求: 對施工單位現場安全教育落實情況作說明 | ||
項目總監(簽名并加蓋執業章): 年 月 日 |
監理單位(公章):
附件3
監理快報
項目名稱 | 監理單位 |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
報告事項 詳述 | |||
監理機構或其它相關單位已經采取的措施(附相關函件或統一用表) | |||
提出處理建議 | |||
其它應說明 的情況 | |||
項目總監(簽名并加蓋執業章): 年 月 日 |
監理單位(公章):